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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
更新时间:2018-07-15
公 告
我公司员工荆涛,在未办理请假、离职手续情况下,于2018年5月20日旷工至今,依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等相关法律法律和公司规章制度,决定对荆涛给予开除处分,并于2018年5月20日解除与荆涛的劳动关系。
我公司员工王博龙,在未办理请假、离职手续情况下,于2018年6月25日旷工至今,依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等相关法律法律和公司规章制度,决定对王博龙给予开除处分,并于2018年6月25日解除与王博龙的劳动关系。
特此公告
临汾昌宏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
2018年7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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